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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經濟法:居住權可以以遺囑方式設立,但是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這里遺囑方式和繼承不是有矛盾嗎?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9/06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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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這里是有實際情況的 比如一個人租了20年的房子,租金都付給張三了 現(xiàn)在他去世了,遺囑說他去世后,這個房子可以繼續(xù)讓李四來住 雖然李四住進來了,但是他是依據(jù)租賃合同來的,并不是通過繼承方式的
2023 09/06 22:00
84785035
2023 09/07 10:45
好的謝謝
王超老師
2023 09/0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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