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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內部研究開發(fā)形成的無形資產所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呢?

84785020| 提問時間:2023 09/0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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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自主研發(fā)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形成的差異,雖然屬于資產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按照準則的說法,屬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但完全可以理解為是永久性差異。按照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某項交易或事項不是企業(yè)合并,并且該交易發(fā)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且該交易中的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企業(yè)會計準則中規(guī)定在交易或事項發(fā)生時不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2023 09/0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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