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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017年我把這負的160萬彌補了,還多出40萬盈利,為什么不是拿這40萬交稅,而是拿160萬去交稅?為什么說是彌補40萬?

84785025| 提問時間:2023 07/2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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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未彌補虧損,就是以后5年內(nèi)可以在稅前彌補的。 2015年虧損220萬,重新從2015年計算5年,在2016年被彌補了180萬,還剩40萬。注意,只剩40萬為彌補,不是160萬未彌補。 在2017年可以彌補的虧損只剩40萬,所以2017年應(yīng)納稅所得額=200-40=160萬,這160萬盈利要交稅。
2023 07/2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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