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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非企業(yè)集團(tuán)內(nèi)單位之間的資金有償借貸行為,是否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1)出借方(一般納稅人) 利息收入按6%繳納增值稅? 出借方是否需要開票給借款方?

84784989| 提問時間:2023 07/1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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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wù)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是要交的。要開發(fā)票才對
2023 07/11 13:21
84784989
2023 07/11 13:25
非金融服務(wù)公司,也需要開票給對方嗎?
宋生老師
2023 07/11 13:28
你好!是的。按稅法是要。但是這個行為超范圍營業(yè),工商局可以罰款
84784989
2023 07/11 13:36
那需要更改經(jīng)營范圍,開能發(fā)票是嗎?而且利息收入不能還有高于規(guī)定范圍,反之高利貸違規(guī)操作是嗎
宋生老師
2023 07/11 13:39
你好,是這樣子的,發(fā)票能開。稅法上是沒問題。開了交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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