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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我想咨詢一下增量留抵退稅,上上個月滿足條件,忘了申請,上個月增量30萬,不滿足50萬,這個月為200多萬這個月還可以申請么

84785029| 提問時間:2023 07/0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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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yè)資格,稅務(wù)師,中級經(jīng)濟師
您好,可以的“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這個滿足了 按照財稅公告【2019年】39號政策的規(guī)定,增值稅留抵退稅條件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nèi)容: 一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xù)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xù)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二是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三是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fā)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情形的; 四是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wù)機關(guān)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應(yīng)該說,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企業(yè)是可以退稅的。
2023 07/0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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