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葡萄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chǎn)葡萄酒適用10%的消費稅稅率本年1月銷售葡萄酒120萬元,當月用300噸葡萄酒換取生產(chǎn)資料。葡萄酒銷售最高價為每噸210元,最低價為每噸190元,中間平均價為每噸200元。甲葡萄酒生產(chǎn)企業(yè)本年1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應納消費稅分別為()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 如果都是不含稅金額的話
增值稅=120*0.13+300*200*0.13=7815.6
消費稅=120*0.1+210*0.1=33
2023 06/12 12:10
來來老師
2023 06/12 12:11
不好意思 單元沒換 稍等
視同銷售貨物和勞務,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乘以(1+成本利潤率)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chǎn)貨物的為實際生產(chǎn)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的平均價格確定。
(二)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的平均價格確定。
(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乘以(1+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來來老師
2023 06/12 12:11
你好 如果都是不含稅金額的話
增值稅=120*0.13+200*300/1000*0.13=23.4萬元
消費稅=120*0.1+210*300/1000*0.1=18.3萬元
來來老師
2023 06/12 12:12
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chǎn)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jù)計算消費稅。
依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消費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1993〕156號)
84785019
2023 06/12 12:39
換取生產(chǎn)資料那里為啥要除與一千?
來來老師
2023 06/12 12:58
除以1萬
不好意思?
增值稅=120*0.13+200*300/10000*0.13=120*0.13+200*300/10000*0.13=16.38萬元
消費稅=120*0.1+210*300/10000*0.1=12.63萬元
閱讀 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