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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合一變更稅號后,收到的在變更日期之后開具的老稅號,且已勾選認證的發(fā)票,需要退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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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老稅號的發(fā)票在稅號變更后也可以認證勾選到,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會存在認證后次月申報無法通過比對的情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就需要攜帶資料到稅務大廳進行強行申報并清卡。
所以,為了減少企業(yè)的操作手續(xù)及流程,我建議“三證合一”稅號變更后,收到銷售方用企業(yè)舊的15位稅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聯系銷售方作廢或者開具紅字發(fā)票,用新的18位稅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再進行認證、抵扣。
2017 12/2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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