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號店分店給2號店分店員工繳納社保,2號店員工當月工資已扣除個人承擔部分的社保441元,公司承擔部分1號店承擔,老師,這種情況1號店和2號店計提社保的時候分錄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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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1號店,借:其他應(yīng)收款-2號店,貸:銀行存款。2號店,借:應(yīng)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其他應(yīng)付款-1號店(社保個人部分)。
2023 05/16 20:21
84785024
2023 05/16 20:41
老師:1號店計提個人社保的時候貸方不能是銀行存款,要計入什么科目?
王雁鳴老師
2023 05/16 20:47
同學你好,那就計入應(yīng)付職工薪酬-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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