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發(fā)生的有關交易性金融資產業(yè)務如下: (1)2月10日,A公司購入甲公司發(fā)行的公司債券,支付價款600萬元(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14萬元),另支付相關交易費用3萬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0.18萬元。A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3月15日,收到甲公司發(fā)放的債券利息14萬元并存入投資款專戶。 (3)8月31日,A公司持有的甲公司債券的公允價值為660萬元。 (4)9月15日,將持有的甲公司債券全部出售,價款為710萬元。9月30日A公司核算出售該項金融資產應交增值稅為6.23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假定該公司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均已經稅務機關認證,不考慮其 他因素,編制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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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586
應收利息14
投資收益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0.18
貸其他貨幣資金603.18
2023 04/27 15:12
暖暖老師
2023 04/27 15:13
2借其他貨幣資金40
貸應收利息40
暖暖老師
2023 04/27 15:13
3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74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74
暖暖老師
2023 04/27 15:14
4借其他貨幣資金71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586
-公允價值變動74
應交稅費轉讓金融資產增值稅6.23
投資收益43.47
暖暖老師
2023 04/27 15:14
第二個分錄數字錯了,應該是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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