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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師,請問下,自然災害屬于非正常損失還是正常損失

84784968| 提問時間:2023 04/2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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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新條例刪除了自然災害損失屬于非正常損失的規(guī)定以及“其他非正常損失”的兜底條款,明確指出非正常損失只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和霉爛變質(zhì)發(fā)生的損失。 ??? l.自然災害損失往往是由于地震、臺風、海嘯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損毀形成的物質(zhì)損失。因為損失的數(shù)額往往較為巨大,如不予以抵扣,納稅人的負擔就較重。同時,自然災害由于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納稅人已經(jīng)盡到保護貨物的(法律上保全)的義務,不應再加以稅款繳納的負擔。 ? ??? 2.其他非正常損失的范圍在原細則中沒有明確,在實際執(zhí)行中,稅務機關往往與納稅人之間就此發(fā)生爭議,如果將正常損失誤判為非正常損失,將帶來不必要的行政成本,降低征管的質(zhì)量。為減少爭議,充分考慮保護納稅人的利益,新細則刪去了這一規(guī)定。 ? ??? 3.從立法的嚴謹角度來看,應盡量避免自上而下的模糊授權(quán),“其他非正常損失”的表述,未明確由哪一級稅務機關確認具體范圍,也未明確具體的含義。從立法的要求看,放大了基層稅務機關執(zhí)法的風險。從立法的角度講,細則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有關條款的解釋和限定應當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共同作出,不宜由各地自行理解并決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作為細則的制定單位,沒有必要在細則中為自己授權(quán)對具體條款進行解釋,因此所謂“其他非正常損失”的兜底條款實無必要。
2023 04/27 13:32
84784968
2023 04/27 13:35
這是老師的講義,提到了,非正常損耗,包括自然災害。所以我不理解
玲老師
2023 04/27 13:37
你好,如果您考試就按教材為準。我發(fā)給您的是相關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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