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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日,盤虧甲材料100千克,原值10000元購入時應交增值稅1200元。(10)28日,經(jīng)查明以上材料屬于計量差錯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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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28日,盤虧甲材料100千克,原值10000元購入時應交增值稅1200元。該情況屬于計量差錯導致,是因為購買者在使用、計量或存儲時出現(xiàn)重量上的偏差造成的。受影響的商品就不得不進行重新計量,以確認其真實的重量,最終確定其是否需要補交增值稅。
拓展知識:購買者在使用商品前,應當檢查商品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質(zhì)量標準,否則在該商品使用過程中可能會發(fā)生重量偏差,從而導致計量差錯,最終引發(fā)糾紛,所以應當加強商品質(zhì)量檢驗,以避免發(fā)生計量差錯。
2023 03/0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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