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銷售貨物合同約定9月交貨,但是開票在10月,所以我是10月確認的收入,是否有延遲申報增值稅的稅務(wù)風(fēng)險呢?還要一筆銷售合同是3月交貨,但是開票是12月,所以收入確認在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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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實際操作一般就是按照開票來確認收入。
2023 02/28 15:45
84784961
2023 02/28 15:46
那我這么做是沒有稅務(wù)風(fēng)險了的?
東老師
2023 02/28 15:46
沒事兒,這個其實沒有什么風(fēng)險。
84784961
2023 02/28 15:47
好的,謝謝
東老師
2023 02/28 15:48
不客氣,幫忙給個五星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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