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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時候,耕地占用稅,不是不讓扣除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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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稅"是否允許在計算 土地增值稅時,作為開發(fā)成本扣 除?
允許扣除。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 則》第七條規(guī)定:
房地產開發(fā)成本,是指納稅人 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實際發(fā)生的成本,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 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 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fā)間接 費用。
接著,進一步說明了土地征用 及拆遷補償費扣除的內容:
包括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 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 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 動遷用房支出等。
2023 02/2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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