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對方欠我單位貨款,現在對方要求我單位辦電子債權,我單位如何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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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財政部下發(fā)的《關于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切實做好企業(yè)2021年年報工作的通知》的具體要求,對涉及包括各種“信、單、鏈”等電子債權憑證的,不應在“應收票據”項目中列示。
企業(yè)管理“云信”、“融信”等的業(yè)務模式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應當在“應收賬款”項目中列示;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為目標的,應當在“應收款項融資”項目中列示。企業(yè)轉讓“云信”、“融信”等時,應當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判斷是否符合終止確認的條件并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綜上,貴單位可以仍在應收賬款種核算,若有出售的意圖,則應在應收款項融資核算
2023 02/07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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