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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減征在專項附加扣除里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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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明確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等個人所得稅減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殘疾人、孤老人員、烈屬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以下簡稱殘孤烈等特殊群體)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優(yōu)惠政策,深化個稅改革,關愛特殊群體。
《通知》明確,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和經(jīng)營所得,在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額內據(jù)實減征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納稅人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對其災害發(fā)生后兩年內(含受災當年)應納個人所得稅予以減征,減征稅額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2023 02/01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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