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紅星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3%,2019年7月,發(fā)生經濟業(yè)務如下: 1.采用委托代銷方式與丙公司簽訂代銷協(xié)議,委托丙公司銷售E商品3000 件,協(xié)議價為45 元/件(不含稅),成本36元/件,丙公司按每件50元銷售。 (1)1日,紅星公司發(fā)出代銷商品,丙公司當日收到。 (2)10 日,丙公司實際銷售E商品 1000 件,款項已經存入銀行。紅星公司收到丙公司開來的代銷清單時,為丙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45 000 元,增值稅5850元。 (3)12日,丙公司將已銷售1000件E商品的貨款匯給紅星公司。 根據(jù)資料1分別作出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賬務處理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委托方:
1.1發(fā)出商品:應付賬款3000元
2.收到丙公司發(fā)票:增值稅應付5850元、銷售收入45000元
3.收到丙公司支付貨款:銀行存款45000元
受托方:
1.收到商品:應收賬款3000元
2.開具專用增值稅發(fā)票:增值稅應收5850元、銷售成本36000元
3.付貨款給紅星公司:銀行存款45000元
拓展知識:在代銷協(xié)議中,費用的分攤也是一個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稅費的分攤、運費的分攤、倉儲費的分攤等,這些費用支出均應記入當月應付賬款項,盡可能減少財務費用費用。
2023 01/3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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