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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甲面粉廠(一般納稅人)向農民收購玉米一批用于生產面粉,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為1000元,并將該批玉米驗收入庫,面粉稅率為9%,計算該公司的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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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該公司在收購玉米時開具了農產品收購發(fā)票,上面注明的農產品買價為1000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第十六章的規(guī)定,購買農產品的進項稅額可以通過買方向銷方開具的發(fā)票計算,其計算方式為:存貨金額×稅率=進項稅額。因此,該公司收購玉米時所產生的進項稅額為1000元×9%=90元。
拓展知識: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是指向農民收購農產品,銷售方發(fā)給買方的發(fā)票,是買方確認收貨并交款以及銷售方交付發(fā)票的有效憑證。此外,農產品收購發(fā)票也是買方確認收貨以及交稅情況的重要證據(jù)。
2023 01/29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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