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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應付職工薪酬計提或者發(fā)放的時候有沒有必要分管理人員工資和其他明細科目,這里單指應付職工薪酬的二級科目

84785020| 提問時間:2023 01/28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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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是的,對于應付職工薪酬計提或者發(fā)放的時候,管理人員必須分管理人員工資和其他明細科目,這樣有助于正確管理公司的財務狀況,正確表示營運結果,及時發(fā)現(xiàn)財務風險,避免做出不當?shù)慕?jīng)營決定。 分管理工資明細科目有助于正確管理報表,例如對于固定工資,則與月份有關,可以將支出分攤到每個月賬單中;另外,對于非固定工資,則可以將支出分攤到每一項工作中,幫助管理者更好的評估哪些方面需提高薪資,以體現(xiàn)員工的付出與回報的公平性。 此外,分管理不同的明細科目也有助于對計提職工薪酬的有效控制,彌補現(xiàn)行標準規(guī)定缺口,減少資金支出,并有利于合規(guī)管理。通過分管理不同明細科目,可以精確把握薪酬支出趨勢,在每月相應的科目里,核實支出情況,控制合理范圍內(nèi),在不增加運營成本的情況下,從而降低職工薪酬支出。
2023 01/28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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