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2021年度我按實際支付的工資計提每月工資的,比如說2021年8月發(fā)7月工資,8月份我按實際發(fā)7月份工資計提8月份工資,9月我按實際發(fā)8月份工資的數(shù)額計提9月份份工資的,以此類推,12月發(fā)放11月工資的,12月我是按11月份工資來計提12月份工資的,最后發(fā)現(xiàn)少計提了1個月工資,就是12月份工資,利潤總額少計提了1個月的工資,所得稅匯算清繳可以扣除那1個月份的工資嗎?12月份的工資,我們是1月份發(fā)放的,1月份發(fā)放的12月份工資可以在所得稅匯算扣除嗎?這個少計提的1個月份工資填在賬載金額里,還是實際放生金額里,還是稅收金額里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您的這種情況是可以把12月份的工資作為抵扣所得稅的,應按實際發(fā)放的12月份工資,在賬載金額里填寫,這樣就算抵扣了12月份應該繳納的所得稅。
此外,在支付工資計提所得稅的時候,還需注意其他因素,比如是否有抵扣稅前扣除項目,抵扣的金額是否超過定額,所有這些都需要考慮,才能準確計算每月應該繳納的所得稅。另外,抵扣稅前扣除項目及限額,也會根據(jù)不同的地區(qū)及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故應及時核實各項規(guī)定,以保證繳納所得稅正確無誤。
2023 01/28 17:26
閱讀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