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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女士2021年11月1日起將其位于市區(qū)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價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800元。11月因衛(wèi)生間漏水發(fā)生修繕費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憑證。要求:計算徐女士因此事2021年11、12月份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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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徐女士因出租租住房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下:
11月份:3800元的出租收入減去1200元的維修費用后應(yīng)納稅額為2600元。個人所得稅計算會受到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的影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稅率在3%-45%之間,速算扣除數(shù)為0-3萬,比例依次遞減。
本案例中,徐女士的1個月的出租收入2600元,首先該納稅額可以扣除3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扣除后只剩600元,即真實應(yīng)納稅額。由于徐女士的出租收入低于5000元,所以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為600元×3%=18元。
12月份同理,徐女士每月凈收入是3800元,可以扣除3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扣除后只剩800元,即真實應(yīng)納稅額。由于徐女士的出租收入低于5000元,所以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為800元×3%=24元。
綜上,徐女士2021年11、12月份因出租住房應(yīng)繳納的總個人所得稅為18元+24元=42元。
拓展知識:按照規(guī)定,居民個人按市價出租住房,每月收入不超過5000元的,可以按照3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納稅額減少3000元,此專項附加扣除為居民個人出租住房引入政策性稅收優(yōu)惠政策。
2023 01/2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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