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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稅局退回的去年的增值稅附加稅,分錄怎么寫

84784973| 提問時間:2023 01/27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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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去年的增值稅附加稅應該按照相應的會計準則進行分錄。一般來說,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若稅局退回了全部未繳納的稅款,此時應當在借方分錄中增加一條“銀行存款-應收稅款-增值稅”,貸方分錄中增加一條“應付稅款-應收稅款-增值稅”。 2、若稅局僅退回部分未繳納的稅款,此時應當在借方分錄中增加一條“銀行存款-應收稅款-增值稅”,貸方分錄中增加兩條,其中一條為“應付稅款-應收稅款-增值稅”,另一條為“其他應收款-應收稅款-增值稅”。 在分錄時,有務必要注意增值稅附加稅分錄中的正確性和真實性,以免在其他未來稅款報告中產(chǎn)生紕漏。 拓展知識:增值稅附加稅是國家對經(jīng)營活動的收入和利潤的另一種補充性稅收,它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和季節(jié)性稅等形式出現(xiàn)。增值稅附加稅包括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地方教育附加稅等,具體比例取決于企業(yè)所在地的稅收政策。
2023 01/27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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