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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開過來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只有開票人有名字,收款人和復核都是空白,這種是不是要讓他們重開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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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對于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果開票人只有名字,收款人和復核都是空白,那是不符合發(fā)票開具規(guī)范的,需要讓他們重開一張。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十條規(guī)定: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應當有開票人、購方、銷方、金額(大寫、小寫)、稅額以及復核等內容。由于收款人和復核欄位空白導致信息不完整,所以這張發(fā)票不符合認定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標準,因此需要讓他們重開一張。
拓展知識:
開票人只有名字在認證過程中也是不行的,因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必須不僅有收款人和復核欄位,而且還有開票人的地址,稅號碼等信息,如果缺失其中一項也會影響正常申報,加重財務、稅務等方面的負擔。
2023 01/27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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