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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21年暫估的成本,匯算清繳時未收到成本發(fā)票,是不是需要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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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當21年度的成本發(fā)票未收到時,有可能需要對暫估的成本進行調增。目的是為了保證匯算清繳的準確性。根據財務會計準則第四卷第139號“暫估”的規(guī)定,暫估的成本項目中,應認定為期末收到或付出、可取得經濟利益的費用應于期末確認,因此在期末未收到成本發(fā)票時,應就支付的費用或可取得的經濟利益,對期初暫估的成本進行調增。
另外,在確認期末暫估成本時,應考慮期末可能發(fā)生的相關費用,不僅應確認既往未列入暫估成本中的費用,也應綜合考慮未來可能發(fā)生的費用及相關稅金,再做出財務會計處理。
拓展知識:暫估的成本,也稱為未決費用,是指會計期末財務會計處理中尚未做出確認的,經濟利益尚未取得,或經濟利益未確認的費用,其特點是發(fā)生的費用在未來可能增加、減少或免除。
2023 01/2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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