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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shí)務(wù)
問題已解決
甲煤礦2015年2月開采原煤10萬噸,將其中4萬噸對(duì)外銷售,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2000萬元;將其中1萬噸原煤用于職工食堂;將其中部分原煤自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洗煤,生產(chǎn)出來的洗煤當(dāng)月全部銷售,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3000萬元;剩余原煤留存待售。已知煤炭資源稅稅率為8%,當(dāng)?shù)厥∝?cái)稅部門確定的洗煤折算率為60%,則該煤礦2015年2月應(yīng)繳納資源稅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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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2015年2月,該煤礦應(yīng)繳納資源稅稅額=原煤量(10萬噸)*稅率(8%)=800萬元。
其中,外銷原煤4萬噸,資源稅=原煤量(4萬噸)*稅率(8%)=320萬元;
洗煤,原煤量未知,按洗煤折算率60%計(jì)算,折算后的原煤量=3000/0.6=5000噸,資源稅=原煤量(5000噸)*稅率(8%)=400萬元;
留存原煤,資源稅=原煤量(10000-5000)*稅率(8%)=080萬元。
總稅額=320+400+080=800萬元。
拓展知識(shí):資源稅是一種落實(shí)資源有償使用,實(shí)現(xiàn)資源價(jià)值最大化的稅收形式,它有助于促進(jìn)資源的有效利用和保護(hù),它用于煤炭、油氣等礦產(chǎn)資源收入。
2023 01/2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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