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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查賬征收,業(yè)主經(jīng)營所得個稅如何計提?分錄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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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個體戶查賬征收的業(yè)主經(jīng)營所得個稅是針對個體戶本季度(或半年)經(jīng)營收入的稅收,可認定為定期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其計提原則是根據(jù)當期個體戶實際繳納的稅款,分別錄入應付賬款和個人所得稅兩個科目,分錄如下:
一、應付賬款:
借:銀行存款 xxx
貸:應付稅費-個人所得稅 xxx
二、個人所得稅:
借:個人所得稅 xxx
貸:應付稅費-個人所得稅 xxx
拓展知識:
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地稅機關履行審核稽查責任,實施“查賬征稅”。從2019年7月1日起,經(jīng)營所得納稅期限延長由原先的半年變更為一年,即在每年12月份之前申報繳納上一年度經(jīng)營所得稅。
2023 01/2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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