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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補繳2020年第四季度所得稅,分錄應該怎么做賬呢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1/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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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季度所得稅的補繳是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而定,根據(jù)稅收法規(guī),個人或企業(yè)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完成稅務登記和繳納,否則將按照期限補繳欠稅。2020年第四季度補繳所得稅的分錄應是: 銀行(借方) 應交稅收(貸方) 補繳相關拓展知識:補繳是指延遲繳納期限或稅收法定期限過期后,應向稅務機關支付的稅款。上述補繳,可以稱為拖欠稅款補繳。補繳的支付和期間,受稅務機關的管理。如果不按時補繳,除了要繳納滯納金,還可能被責令補繳。
2023 01/2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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