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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離職又入職的,個稅怎么算,系統(tǒng)中有累計收入

84784994| 提問時間:2023 01/2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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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當(dāng)本年度離職又入職的,系統(tǒng)中有累計收入時,個稅按照以下規(guī)則來算: 1、按今年收入計算:即把本年度收入計算在內(nèi),累計收入需要計算在本年度收入中計算,具體計算規(guī)則為:本年度收入等于累計收入減去上一年度收入(或累計收入前幾年的收入),然后再乘以當(dāng)年起征點,得出本年度應(yīng)納稅所得額; 2、按累計收入計算:把本年度收入以及上一年度收入(或累計收入前幾年的收入)累計在一起,按照當(dāng)年起征點計算,得出本年度應(yīng)納稅所得額; 拓展知識: 在計算個稅時,起征點是指收入超過一定數(shù)額才交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每年的起征點不同。2018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3500元,超過3500元的部分按照稅率乘以應(yīng)納稅所得額確定應(yīng)繳稅款金額。
2023 01/2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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