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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長豐公司投資的設(shè)備一臺,長豐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60000元,增值稅7800元。公司的原注冊資本為450000元,投資協(xié)議規(guī)定該投資占原注冊資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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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長豐公司投資的設(shè)備一臺,含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款共60000元,其中增值稅7800元。根據(jù)投資協(xié)議,該投資占原注冊資本450000元的10%,因此投資金額為45000元。 投資后,長豐公司投資金額將從450000元減至405000元,也就是說,投資45000元后,公司的資本減少了45000元,但是由于增值稅的繳納,長豐公司實際投入的資金只有52000元。
拓展知識:增值稅按照“原價加稅”的原則,也叫“價稅分離”原則,即在發(fā)票上將商品本身的實際購買價格和應(yīng)征收的增值稅分離開來,以便消費者能夠清楚的了解到商品本身價值和應(yīng)繳納的稅款金額。
2023 01/2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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