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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會審計中的:其他信息與其他的信息有什么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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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其他信息與其他信息的區(qū)別在于,其他信息通常指的是審計報告中可用于審計的額外信息,而其他的信息指的是審計程序中從可用的其他信息中收集的提供者無意義的信息。它們之間的差異可以歸結(jié)為四個主要方面:
1、其他信息是一種審計報告,它可以用于審計,而其他信息是由可用的其他信息獲得的,且不能用于審計目的。
2、其他信息通常由審計人員收集,而其他信息不會被審計人員收集。
3、其他信息是可以用于確定客觀審計意見的,而其他信息不能用于確定客觀審計意見。
4、其他信息來自可用的其他信息,并可以提供實際的證據(jù),而其他信息只是從可用的其他信息中獲取的簡單信息。
從本質(zhì)上講,其他信息和其他信息之間的區(qū)別是,審計人員需要采取積極的態(tài)度,收集其他信息,而無需收集其他的信息。另外,審計人員可以根據(jù)其他信息對客觀審計意見做出計算,而其他信息不能用于這一目的。
拓展知識:
審計中還有正式報告,它是集合了審計程序和審計結(jié)論的文件,正式報告包括審計適用性聲明、客觀審計證據(jù)、審計過程和結(jié)論等,它是審計報告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2023 01/2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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