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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老師,民宿公司,水電燃氣費由我們公司來承擔,但是發(fā)票開的是戶主的名字,不是我們公司的名字,這個發(fā)票能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嗎?

84784959| 提問時間:2023 01/2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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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答:能。《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guī)定,納稅人可以以實際發(fā)生的費用以及出示有效的發(fā)票、收據等費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因此,水電燃氣等費用的發(fā)票,只要是有效的發(fā)票,不管發(fā)票上的名字是戶主的還是公司的名字,都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 拓展:稅前扣除的憑證,除發(fā)票、收據等費用憑證外,還可以憑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形式的材料,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此外,稅前扣除還有一定的限額和范圍,因此納稅人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嚴格遵守稅前扣除的限額和范圍。
2023 01/2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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