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華宇公司于2016年7月1日發(fā)行三年期債券2000萬元、年利率為8%(不計復利)、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該債券按面值發(fā)行。發(fā)行債券所籌資金全部用于固定資產(chǎn)建造,工程項目在發(fā)行債券前已經(jīng)開工建造,于2017年6月30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要求: (1)編制2016年7月1日發(fā)行債券的會計分錄; (2)編制2016年12月31日計提債券利息的會計分錄; (3)編制2017年12月31日計提債券利息的會計分錄; (4)編制2019年7月1日債券還本付息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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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 2016年7月1日發(fā)行債券的會計分錄:債券發(fā)行收入2000萬元:
債券發(fā)行收入 2000萬元
應付債券 2000萬元
(2)2016年12月31日計提債券利息的會計分錄:
應付利息 160萬元
利息費用 160萬元
(3)2017年12月31日計提債券利息的會計分錄:
應付利息 320萬元
利息費用 320萬元
(4)2019年7月1日債券還本付息的會計分錄:
應付債券 2000萬元
應付利息 480萬元
銀行存款 2560萬元
拓展知識:債券還本付息即債務到期一次性償還債務本金以及應付的利息,是在債券期限結束時一次性償還債務的方式。發(fā)行可轉讓債券的機構發(fā)行債券,在債券到期時必須按照債券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期限進行一次性的還本付息,即債務本金和利息同時全部償還,而不能分期償還。
2023 01/2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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