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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補交所得稅匯算清繳上年度的所得稅,應該怎么做憑證。因為在上年度,沒有計提需要補交的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所得稅費用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1/2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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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交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憑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憑證字號:表明此憑證的序號; 2.經(jīng)辦人:表示該憑證經(jīng)辦人; 3.會計日期:表示該憑證錄入的日期; 4.摘要:該摘要應當是補交所得稅匯算清繳上年度所得稅; 5.借方:補交的金額由銀行存款科目借方; 6.貸方:所得稅費用科目貸方; 7.核準:有關部門或者相關負責人的核準簽字確認; 8.附單據(jù):應該附上國家稅務機關的批文件,以證明該憑證的真實性。 此外,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企業(yè)補交上年度的所得稅,需要做到兩個方面:既要做專項調整,又要補繳欠稅,以確保企業(yè)繳納的稅款準確無誤。同時,補繳完欠稅后,企業(yè)還需要填寫《納稅申報匯總表》和《稅收復核表》,并將相關憑證交國家稅務機關,以備核實。
2023 01/2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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