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司前幾個月開了張專用發(fā)票給客戶,現(xiàn)在客戶告知這張發(fā)票要做廢紅沖,對方稱未認證未抵扣。叫重新開給另一家公司,請問由我司跨月紅沖,收回原票,這中間有涉稅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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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對于需要跨月紅沖,收回原票這種情況,涉及到的納稅風險有以下幾點:
1.首先跨月紅沖會有造假可能性,即通過紅沖價稅合計的方式實現(xiàn)抵扣,從而減少我司的增值稅繳納金額,因此在進行跨月紅沖操作時,應當做好防范措施,妥善保存賬簿資料,以防查驗時由此形成的納稅風險。
2.另外,若客戶另外要求開具發(fā)票,也應注意保持好發(fā)票的真實性,發(fā)票上的證明性資料與相應的賬務記錄相符,以免由此形成可能的稅務處罰。
3.此外,并需要注意廢棄票據(jù)及其所屬賬務處理問題,廢棄票據(jù)若未及時處理,也可能造成審計處罰和其他形式風險。
綜上所述,我司在跨月紅沖,收回原票這類涉稅操作過程中,可能會面臨一定的納稅風險,因此應當做到充分的防范,以避免可能的稅務處罰。此外,還要注意保持發(fā)票真實性以及廢棄票據(jù)及其賬務處理,以便日后稅務查驗。
2023 01/1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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