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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是按咋計算的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3 01/1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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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一般來說,納稅人銷售自己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應(yīng)該按照正常的營業(yè)收入來計算所得稅。具體來說,首先要求納稅人計算總收入,即:總收入= 總銷售額 - 總退回額 - 總折扣額 - 總免稅額 - 折舊費;然后根據(jù)不同的稅率表計算稅款;最后將稅款減去適用的減免稅額,即可獲得應(yīng)納稅款額。 拓展知識: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納稅人購買和使用的固定資產(chǎn),包括房地產(chǎn)、設(shè)備、機器、車輛等,在出售時都要繳納營業(yè)稅;但是,如果納稅人購買固定資產(chǎn)后正常使用,到達計提折舊的時限后出售,可以全額免稅,而不用繳納營業(yè)稅。
2023 01/1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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