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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9月銷售了40萬的商品,但是沒有收到進項票,也沒有做暫估,所以沒有結轉成本,可以在10月做賬的時候做暫估嗎,或者10月的時候收到票了,10月再結轉成本嗎

84784959| 提問時間:2023 01/1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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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可以的,在10月的時候,可以將9月份銷售的40萬商品進行暫估,而且現行會計準則規(guī)定,即使收到進項票后也可以結轉成本,但暫估不可以代替實際成本結轉,因為暫估僅僅可以作為會計核算的參考依據,不能用作實際的結轉成本依據。如果10月份收到了票據,那么應該在收到票據后進行實際的成本結轉,如果10月份沒有收到票據,則仍可以做暫估,也可以利用累計暫估的方法,即將相關的暫估金額累計至正確的憑證號中。 拓展知識:暫估的概念是指企業(yè)在沒有準確證明的情況下,根據可靠的估計額度,將未結轉的費用結轉成相應的成本的一種會計核算處理方法。是企業(yè)以估計額進行會計處理的一種臨時性措施,其結果只能作為參考,并不能取代實際成本。
2023 01/1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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