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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發(fā)貨出去需要確認收入嗎?因為當月沒有開具發(fā)票。還是等到次月開具發(fā)票再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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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可以等次月再確認收入
2023 01/10 16:29
84784984
2023 01/10 16:32
是2022年12月申報出口發(fā)貨,12月沒有開具發(fā)票也沒有確認收入??梢栽?3年1月開具發(fā)票后再確認收入是嗎?
微微老師
2023 01/10 16:34
您好,這個是可以的
84784984
2023 01/10 16:35
這個會有什么稅務風險嗎?
微微老師
2023 01/10 16:37
您好,這個是沒有的呢
84784984
2023 01/10 16:37
如果在12確認收入呢 怎么做分錄 以及1月開具發(fā)票的分錄
微微老師
2023 01/10 16:40
您好,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出口銷售收入
涉及稅的話,貸銷項稅
1月開發(fā)票后
沖銷上面的分錄,再做相同的分錄
84784984
2023 01/10 16:42
這個會重復計算繳納稅嗎 ? 如果在12月確認收入 就計算當年的了
微微老師
2023 01/10 16:47
您好,不會重復計算繳納的,1月申報的時候剔除出來
84784984
2023 01/10 16:47
剔除出來 是要自己填寫進去負數(shù)嗎?是在哪里提現(xiàn)呢
微微老師
2023 01/10 16:49
您好,是的,在未開票收入中體現(xiàn)
84784984
2023 01/10 16:50
感覺太麻煩了 如果在次月開票后確認收入 就不用這樣 是吧
微微老師
2023 01/10 16:51
您好,是的,開票和確認收入同步就沒那么麻煩。
84784984
2023 01/10 16:52
如果么有什么稅務風險 就次月開
微微老師
2023 01/10 16:55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另有規(guī)定外,企業(yè)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fā)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符合收入確認條件,采取下列商品銷售方式的,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認收入實現(xiàn)時間:
1.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辦妥托收手續(xù)時確認收入。
2.銷售商品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fā)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3.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fā)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4.銷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續(xù)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您好,可以參考上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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