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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我國某作家出版一部短篇小說,取得稿酬30000元,當即拿出8000元通過國家機關(guān)捐贈給受災(zāi)地區(qū)。當年一家報社將該篇小說在6月和7月報刊上連載兩個月,6月末報社支付稿酬6000元,7月末報社支付稿酬3000元。該作家上述稿酬所得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 A.3332 B.3360 C.4180 D.4208 B (1)先出版后連載取得的所得,屬于兩次所得,應(yīng)分別計稅;而對于連載取得的所得,應(yīng)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得為一次。(2)個人將其所得通過國家機關(guān)對受災(zāi)地區(qū)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yīng)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yīng)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 為什么不是24000加上800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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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您所說的800是從哪里得出來的呢。
2022 12/17 15:08
84784999
2022 12/17 15:10
24000乘以0.3等于7200,然后捐贈了8000,那么限額是7200,所以加上800,
Jack老師
2022 12/17 15:13
您好,捐贈的金額是在24000的基礎(chǔ)上減掉的,所以直接用24000減掉捐贈的限額7200即可,不需要再加上8000了。
84784999
2022 12/17 15:15
不理解,為什么不是在30000的基礎(chǔ)上,我每次這里都搞錯,麻煩通俗易懂的解釋下
Jack老師
2022 12/17 15:40
您好,30000*(1-20%)是稿酬收入可以先減除20%的費用,和捐贈沒有關(guān)系,然后剩下的金額24000*30%再和捐贈額8000進行比較,扣除較低的那個數(shù),也就是24000-7200,計算出應(yīng)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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