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請教兩個問題:1、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勞務出資,不管是普通合伙企業(yè)還是有限合伙企業(yè),都可以是不?2、債權人轉讓債權,無須債務人同意,應當通知債務人,未通知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這個不發(fā)生效力是什么意思?不通知的話這轉讓債權還是沒意義呀?請老師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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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1是的 2不發(fā)生效力指的是債務人仍向原債權人償債
2022 11/19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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