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銷售給乙公司產(chǎn)品一批,應收乙公司1 000萬元賬款。雙方約定3個月內(nèi)付款。乙公司因財務困難無法按期支付。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乙公司債權的公允價值為800萬元。2019年12月31日乙公司與甲公司協(xié)商,達成債務重組協(xié)議如下: (1)乙公司以現(xiàn)金償還債務100萬元。 (2)乙公司以設備的公允價值抵償部分債務,設備賬面原價為450萬元,已提折舊為100萬元,公允價值為300萬元,設備已于2019年12月31日運抵甲公司。甲公司發(fā)生設備運輸費2萬。 (3)乙公司以A產(chǎn)品按公允價值抵償部分債務,A產(chǎn)品賬面成本為120萬元,公允價值為200萬元。產(chǎn)品已于2019年12月31日運抵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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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稍等給寫算一下
2022 11/04 23:22
立峰老師
2022 11/04 23:28
甲方會計處理
借:庫存現(xiàn)金? 100
? ? ? 固定資產(chǎn)? 424
? ? ? 庫存商品 280
? ? ? 投資收益? 200
? ? ?貸:應收賬款?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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