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新星企業(yè)為一般納稅企業(yè),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其材料按計劃成本進行核算,甲材料每千克計劃成本為10元。該企業(yè)2019年6月有關甲材料收發(fā)資料如下:1、6月1日,甲材料賬面材料計劃成本為50000元,材料成本差異賬戶貸方余額1000元。2、6月10日,企業(yè)購入甲材料5000千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價款為50500元,增值稅稅額6565元,開出商業(yè)承兌匯票一張,材料企業(yè)尚未到達企業(yè)3、6月12日,上述材料已驗收入庫4、6月25企業(yè)購入甲材料10000千克,價款99000元,稅額12870元銀行存款支付,材料驗收入庫5、六月領用計劃成本150000元,生產(chǎn)成本領用140000元,車間管理5000元,在建工程領用2000元,管理部門領用3000元的材料成本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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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0/29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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