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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方案二,銀行貸款計算應借款總額和實際利率的時候,直接用“年”作為單位,包括補償性余額也是用的“年”計量,借款期限是30天。而方案三,用貼現(xiàn)法向銀行借款時,也是借30天,還先算月利息,然后用“月”計量,計算應借款總額和實際年利率???為啥一會兒直接用“年”,一會兒要先轉(zhuǎn)化“月”?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2 08/2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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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quán)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
你使用年利息就不換算,使用月貼現(xiàn)利率就乘以12就是了呀,最終統(tǒng)一成年實際利率就行
2022 08/22 10:51
84785040
2022 08/22 10:56
實際年利率這個轉(zhuǎn)化我知道。但是為啥應借款總額(都是借30天),兩個方案一個直接用“年”,一個先化作“月”。否則方案三,應借款總額直接用49500除以(1-12%)。我是哪里沒想明白,請老師幫我理理思路
家權(quán)老師
2022 08/22 11:05
方案3你也可以這么算呀: 設實際用款總額為X,那么有X-X*12%/12=495000,X=500000 實際年利率=年利息/本金=500000*12%/49500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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