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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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選D
(1)偶然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yīng)納稅所得額,不扣除任何費用;(2)公益性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yīng)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yīng)納稅所得額”中扣除;(3)本題中應(yīng)納稅所得額為30000元,應(yīng)納稅所得額的30%為9000元<捐贈額10000元,則可以在應(yīng)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捐贈額為9000元。應(yīng)納稅額=30000×(1-30%)×20%=4200(元)。
2022 07/20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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