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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貨物向購買方收取的運費應(yīng)該屬于混合銷售行為,按銷售貨物的17%計算增值稅,但開發(fā)票時這項運費開什么項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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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直接跟貨物開在一起就行了。
2017 05/2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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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5/25 10:53
@宋老師:我知道跟貨物一起開,但對于混合銷售性質(zhì)的運費如果開成運費就會按運費的稅率體現(xiàn),跟貨物的稅率不一致,而開成商品名稱就體現(xiàn)不出運輸這個業(yè)務(wù),因為開具發(fā)票要商品名稱明細會自動對應(yīng)相應(yīng)的稅率,所以對于這個混合銷售性質(zhì)的運費應(yīng)該開什么商品名稱?
宋生老師
2017 05/25 10:54
您好!實際操作中不單獨開運費。直接加在貨物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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