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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應稅項目A每次收人的起征點為 10000 元,稅率為10%;應稅項目B每次收 入的免征額為10000元,稅率為 10% 不考慮其他扣除項目。 要求: (1)計算應稅項目A每次收入為 8000 元的應納稅額; (2)計算應稅項目A每次收入為 12000 元的應納稅額 (3)計算應稅項目B每次收人為 8000 元的應納稅額 (4)計算應稅項目B每次收入為12000元的應納稅額

84785021| 提問時間:2022 06/1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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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
1)計算應稅項目A每次收入為 8000 元的應納稅額=0 2)計算應稅項目A每次收入為 12000 元的應納稅額=(12000-10000)*10%=200 3)計算應稅項目B每次收入為 8000 元的應納稅額=0 4)計算應稅項目B每次收入為 12000 元的應納稅額=(12000-1000)*10%=200
2022 06/16 21:06
84785021
2022 06/16 21:13
老師您好,我看書上說“若征稅對象計稅金額達到起征點則按全部金額計征稅款”所以第二小題為什么不是1200×10%呢
家權老師
2022 06/16 21:15
是的,計算方式如下 1)計算應稅項目A每次收入為 8000 元的應納稅額=0 2)計算應稅項目A每次收入為 12000 元的應納稅額=12000*10%=1200 3)計算應稅項目B每次收入為 8000 元的應納稅額=0 4)計算應稅項目B每次收入為 12000 元的應納稅額=12000*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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