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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要交企稅,不得扣除。 然后投資者收到被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不需要交稅,因為被投資者先交稅后分紅,被投資者已經交過了,所以投資者不需要再交稅了,可以這樣理解嗎?

84785017| 提問時間:2022 05/25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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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是的,出于消除經濟性雙重征稅的考慮,新稅法規(guī)定對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yè)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子以免征企業(yè)所得稅。在投資方企業(yè)與被投資方企業(yè)適用的企業(yè)所得稅率相同的情況下,對這部分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予以免稅,可以有效避免對企業(yè)的雙重征稅。如果投資方企業(yè)適用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方企業(yè),這部分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就要并入投資方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予以征稅
2022 05/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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