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2010年虧損20萬元,2011年盈利2萬元,2012年盈利3萬元,2013年盈利5萬 元,2014年盈利8萬元,2015年盈利10萬元。假設(shè)無納稅調(diào)整事項,所得稅稅率為25%。 (三)要求: (1)計算2014年A公司是否應(yīng)交納所得稅,以及能否進行利潤分配? (2)計算2015年A公司是否應(yīng)交納所得稅?若交納所得稅,A公司應(yīng)交納多少?A公司是否應(yīng)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如果按15%的比率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應(yīng)提取多 少?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1,8-(20-2-3-5)
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累計利潤負數(shù),不分配利潤
2,10-(20-2-3-5-8)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累計利潤正數(shù),可以分配利潤
凈利潤,10-8×25%=8
提取盈余公積處理
應(yīng)該提取金額2+3+5+8+10-20+8,×15%
2022 05/22 12:59
閱讀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