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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答案D 如果委托方用于收回后用于繼續(xù)加工,對于委托方來說應該計入成本。 那么對于受托方來說,不是也應該計入成本嗎? 因為如果受托方計入應該稅費-應交消費稅,那么對于委托方來說不是多交一次消費稅了嗎?謝謝~~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05/1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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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會計學講師
同學,你好 1.如果委托方收回后用于繼續(xù)加工應稅消費品,對于委托方不是計入成本,是抵扣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只有用于直接出售才計入成本 2.對于受托方,只是代收代繳消費稅,不需要計成本 企業(yè)收取時,會計分錄如下: (1)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受托方繳納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2022 05/1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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