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宏華公司2020年5月1日購入乙公司股票10萬股,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進行核算,每股買價30元,另支付交易費用5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 稅稅額為0.3萬元,乙公司已于4月25日宣告分紅,每股紅利為2元,于5月6日發(fā)放。 6月30日,每股市價為25元, 110月3日,乙公司再次宣告分紅,每股紅利為1.5元,于10月25日發(fā)放。 !12月31日,每股市價為19元。 2020年1月6日宏華公司拋售所持股份,每股售價為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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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成本280
應收股利20
投資收益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0.3
貸:其他貨幣資金305.3
借:其他貨幣資金20
貸:應收股利2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30
借:應收股利15
貸:投資收益15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60
借:其他貨幣資金170
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90
投資收益2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成本280
2022 05/0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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