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注會中商業(yè)承兌匯票,未按期提示付款:喪失對出票人和承兌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quán)(銀行匯票,本票、支票,對出票人的權(quán)利仍在),這句話在票據(jù)法的哪條?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jù)法》:
第四十條?
第六十八條?
2022 05/03 09:58
84785043
2022 05/03 18:40
第四十條 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nèi)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匯票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quán)。
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84785043
2022 05/03 18:41
第六十八條 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shù)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quán)。
持票人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shù)人已經(jīng)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quán)。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后,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quán)利。
84785043
2022 05/03 18:44
這是提示承兌,我問的是提示付款
李霞老師
2022 05/03 19:40
您好同學,剛才我看了一遍票據(jù)法,您看看第53條里面的(二)
李霞老師
2022 05/03 19:42
第二十六條,也看一下
李霞老師
2022 05/03 19:42
沒有您那句原話,只有類型的
84785043
2022 05/03 20:30
那超過提示付款期會怎么樣?
李霞老師
2022 05/03 20:33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guī)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84785043
2022 05/03 20:34
那到底有沒有喪失追索權(quán)?
84785043
2022 05/03 20:40
這個到底有沒有依據(jù)?
李霞老師
2022 05/03 20:43
您好同學,這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啊,他那不是分了好幾種情況講的嗎
84785043
2022 05/03 20:44
遠期匯票這一條來源哪兒?
李霞老師
2022 05/03 21:57
遠期匯票是付款人于出票后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匯票。遠期匯票付款日期的確定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1)付款人承兌后若干天付款;(2)出票后若干天付款;(3)提單日期后若干天付款;(4)議付后若干天付款;(5)按指定日期付款等。按國際慣例,遠期匯票的付款期限,一般為30天、60天、90天、120天,最長不超過180天,其中以30天、60天約期付款的較多。遠期匯票在到期前可以背書轉(zhuǎn)讓、流通,使之成為支付工具和流通手段;若持票人在遠期匯票到期前急需用款,經(jīng)過付款人承兌亦可提交貼現(xiàn)公司或銀行通過貼現(xiàn)提前取得票款凈額。在國際貿(mào)易結(jié)算中遠期匯票已廣泛使用。
李霞老師
2022 05/03 21:58
第二十五條 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記載:
(一)見票即付;
(二)定日付款;
(三)出票后定期付款;
(四)見票后定期付款。
前款規(guī)定的付款日期為匯票到期日。
? 三, 四就屬于遠期匯票
閱讀 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