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12月某商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部分銷售情形如下:化妝品柜臺銷售高檔化妝品,取得含稅銷售額50萬元;金銀首飾柜臺銷售金銀首飾,取得含稅銷售額30萬元;服裝專區(qū)銷售服裝,取得含稅銷售額200萬元,由于服裝專區(qū)業(yè)績突出,無償贈送銷售人員價值10萬元(含稅)的服裝。已知高檔化妝品和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稅率分別為15%和5%。當月商場應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合計為(?。┤f元。 A.39.91 B.41.29 C.46.38 D.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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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當月商場應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合計
50/1.13*0.15+30/1.13*0.05=7.96
應交增值稅是
50/1.13*0.13+30/1.13*0.13+210/1.13*0.13=33.36
合計7.96+33.36=41.32
2022 04/16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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